奥巴马也曾是个从不发论文,讲课超酷的好老师
本帖最后由 viviende 于 2015-1-15 23:36 编辑你知道吗?1992年到2004年,奥巴马曾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在同行教员的眼中,他神秘而且狂妄,12年的学术生涯没有发表任何学术成果,却是学生眼中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老师,不仅“长得很帅”还博学幽默,这一秒还在讲述一个案例,下一秒开始讲解黑帮电影《教父》。读完下文,小编觉得似乎还是身为教师的奥巴马更可爱。
充满活力和广受欢迎
1991年,奥巴马以“极优等拉丁文学位荣誉”从哈佛大学法学院取得博士学位,回到芝加哥。在哈佛大学,奥巴马曾任校刊《哈佛法学评论》的总编辑,他撰写的编辑意见给当时的芝大法学院教授迈克尔·麦康奈尔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提供了奥巴马在芝加哥大学兼职讲师的职位,配备一个办公室,一个电脑。就是在这个电脑上,奥巴马敲打出了后来极为畅销的自传《父亲的梦想》。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是全美最好的法学院之一,同美国其他的精英法学院相比,芝大法学院更加保守,相对右倾。在奥巴马之前,这里几乎没有出现过黑人教授。芬兰传奇设计师埃罗·萨里宁设计的法学院大厅矗立在芝加哥南部,和校外黑人区的贫穷和漠视隔离开来。因为在这里教书,在后来的政治竞选中,奥巴马经常被贴上“知识分子、精英”的标签。
上世纪90年代,统计学分析方法风行芝大法学院,教授们开始用精确的数字来分析法律实施效用,法学院本就严谨的学风更加严谨。但是,巴拉克·奥巴马教授却是个例外,在课堂上,他对学生直呼其名,还嘲笑学生的浪漫情调。这一秒,他还满脸严肃地讲解一个案例,下一秒却开始分析好莱坞经典黑帮电影《教父》。学生们当然喜欢这样的老师,这些学生后来成为奥巴马的第一批粉丝,他们自发走上街头,分发奥巴马的竞选传单,为奥巴马募集资金。
奥巴马在芝加哥大学开设了三门课,其中最传统的课程是一门选修课,关于宪法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问题;另一门课关于投票权,追溯美国的选举法改革,涉及内容包括剥夺黑人的选举权、明显种族区域选举的公平性、选举资金法等等。这是奥巴马最喜欢的一门课程,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
最后一个课程是关于法律的政治、历史问题研究会,在这个课程上,奥巴马编写了自己的教材。1996年,奥巴马升任高级讲师,这是少数兼职教学的联邦法院法官才能得到的头衔。期间,他还一直在芝加哥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据学生回忆,奥巴马教授对于历史上的人权受侵案件情有独钟,他还专门编写了1919年美国被处私刑的受害者名单,包括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因被强奸而割掉耳朵或手指的人,婚前怀孕连累孩子也被处私刑的人,被烧成焦炭的尸体骨头被一根根叫卖,等等。奥巴马教授问在座的学生,“有没有法律手段可以补救以往的种族偏见受害者,而不仅仅是现存的受害者?”
这都是些沉重、艰深的论题,但是奥巴马教授从不轻视学生的智慧,他让学生也参与进来,一遍遍重述、雕琢那些模棱两可的答案。一节课上,奥巴马还模仿那些愚笨的白人腔调,问“为什么你们的朋友在房屋建造计划上争吵不休呢?”
奥巴马的课程受到了极大的欢迎,越来越多的学生选他的课。当时流行语是,“选奥巴马的课吧,那里有一个很帅的教授,讲解一些奇怪的案例。”他的学生甚至标榜为“奥巴马迷”。
挑战假设
奥巴马教授还喜欢用挑拨方式激发学生的讨论热情。比如,在一节课上,他提出了个论题,“在种族隔离体制下,黑人的生活更好”“黑人运动员比白人运动员更优秀”。一个当时的学生、现在的大学法学教授回忆说。“他总是不偏不倚,他认为这些话题值得讨论。”
但是,这种不偏不倚的观点在某些场合就遭人嫌弃了。期间,芝加哥政府准备通过一项法律,为了及时清除可能的犯罪团伙,允许警察解散夜晚无故聚会的人群。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两名教授为这个问题争吵不休,转向询问奥巴马教授的意见。奥巴马教授一反平日标榜的坦率,表现出了少见的谨慎,苦苦思索,最终也没有表示支持哪方。一个教授说,“他只是以一种感兴趣的心态参与争论。”法学院自由派的教授理查德·爱泼斯坦说奥巴马的性格偏向懦弱,“他是一个聪明的聆听者、一个睿智的质问者,但是他从来不上台,从不自己跳舞。”
在学术研究上,奥巴马同样也表现得“扭扭捏捏”,在芝加哥法学院的12年间,他没有发表任何学术论文。他很忙,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从1996年起,他就开始忙于自己的政治事业,竞选伊利诺伊州议员和美国参议院议员。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爱泼斯坦分析说,“奥巴马不想让自己的名字牵涉到政治,总是避免自己的名字出现任何可能被政治利用的学术观点中。通常的情况是,他发现问题,你去解决问题。”
奥巴马另有打算,在他12年的教书匠生涯中,他进行了5次 政治竞选,包括三次伊利诺伊州议员和两次国会议员竞选。教书可以让他得到满足,得到平静和工资支票,但是他显然对“这个地方该不该做脚注”之类诘屈聱牙的学术问题没有耐性。一次,一个教授拦住从办公室往外走的奥巴马,询问他是不是在竞选州长,奥巴马回答说,“首先,我不会竞选州长,再者,如果我参加竞选,希望你能支持我。”这时候,奥巴马还只是伊利诺伊州的议员。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聚集了一群高智商、善于抽象思维的教授,每过几周,他们就会在教授室的一张圆桌上聚餐,讨论彼此关心的学术问题。但是奥巴马很少参加讨论,即使他就在芝加哥。
芝大法学院的哈钦森教授说,“我认为他跟谁关系都不好,除了同为宪法学教授的卡斯·松斯坦。”松斯坦现在是奥巴马竞选班子的顾问。很多教授都觉得奥巴马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貌合神离”,爱泼斯坦说,“我很肯定,在这12年中,教授室没有对奥巴马产生任何影响,他甚至从来都不知道我来自哪里。他是一个成功的教师,但是在其他的场合,他是一个缺席者。”
2000年,奥巴马已经连任了两届伊利诺伊州议员,他想参选美国国会议员。但是在民主党的提名战中,他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对手博比·拉什。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回忆说,这段时间,奥巴马看起来异常疲惫,不停地抽烟。
离开象牙塔
当时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院长丹尼尔·菲谢尔找到奥巴马,委婉地告诉他“你的政治生命已经结束了”,并提供给了他终生教授的职位。这个职位的工资比他在律师事务所、美国国会议员的工资要高出很多,但是奥巴马拒绝了。两年后,奥巴马决定竞选国会议员,停掉了在芝加哥大学的课程。2004年,他赢了,正式从芝加哥大学辞职。
现在,看着奥巴马在电视上演讲拉票的画面,学生们纷纷明白,从芝加哥大学的讲台上开始,奥巴马就一直再为这一刻积蓄能量,他的演讲风格和在芝加哥大学并无二致,总统竞选中被问到的问题,他们在课程上早就讨论过。
在课堂上,奥巴马是复杂的集合体,他告诉学生,即使是看起来最正确的命题也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竞争的利益合法性问题并不是总能得到解决,没有哪条法规适用于所有的案例。所以,即使是当时奥巴马最忠实的学生“粉丝”,听到他现在的演讲,都会不寒而栗。当时的学生拜伦·罗德里格斯说,“过去,奥巴马教授可以把一个问题无限复杂化,现在他谈论问题简单明了。还是过去的演讲比较有趣。”
(本文部分摘译自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原文标题为“TeachingLaw, Testing Ideas, Obama Stood Sligh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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