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
1、招生类别:
限美声、民族唱法。
2、考试内容:
自选曲目一首,视唱。
3、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有较好的声音条件,音质好,内在乐感好,给人以美感。(20分)
(2)音准好,节拍、节奏感好,吐词清楚,歌词演唱无误,整体把握好。(20分)
(3)演唱有呼吸支点,声音通畅,气息好,共鸣好,控制好,较为松弛,有一定的演唱技巧。 (20分)
(4)演唱富有激情,表情好,强弱把握好;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声情并茂,富有感染力。 (30分)
(5)服饰、化妆得体,台风好,表演好,整体效果好。 (10分)
(二)器乐:
1、测试器乐:
自带(钢琴除外)。
2、考试内容:
(1)现场演奏能代表自身水平的乐曲一首(自选曲目,无伴奏)。
(2)音乐基础考查(考试现场抽题)。
3、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音准、节奏(60分)
作品处理(10分)
表现力(10分)
音乐基础知识(20分)
(三)播音主持:
1、考试内容:
(1)诗朗诵一首。
(2)现场抽作品朗诵。
2、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普通话语音准确,无错音(30分)
吐字清晰,音色优美(30分)
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30分)
形象仪表端庄,仪态优美、大方(10分)
(四)舞蹈:
1、招生类别:
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注:体育类舞蹈、流行类舞蹈除外)。
2、考试内容:
(1)表演2分钟的舞蹈剧目。
(2)展示1分钟技术技巧组合。
3、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女生身高在1米5以上,男生身高在1米6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端庄、有表现力、自然大方。(10分)
(2)具有一定舞蹈表现能力,反应灵敏,协调好。(20分)
(3)表演2分钟舞蹈剧目(音乐MP3格式、道具、服装自备)。 (50分)
(4)具有一定的舞蹈素养:1分钟技术技巧展示(音乐自备)。(20分)
(五)美术:
1、报考条件:
报考美术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美术基础,非色盲、色弱。
2、考试内容:
素描 (工具限黑色铅笔)。
3、考试主旨:
素描是绘画基础考察内容,旨在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4、考试方法及认定:
考生通过抽签定位,现场素描写生,测试时间为2小时。
5、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构图(20分)
造型比例(30分)
深入与刻画(25分)
表现手段与技法(25分)
美术类考试评委由市、区级专家艺术团队和我校美术专业教师组成。
6、考试要求:
考试所有纸张由学校统一发放。除纸张外,考试所用其他绘画工具,需考生自带。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根据审定后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和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在中考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中,按照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报送新都一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同时报送新都区教育局教育科、成都市教育局艺体卫处。
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体育类参加市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同等水平的考生,可破格录取。破格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考试,但不受最低统招录取线的限制。如在文化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取消破格录取资格。
我校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及高水平艺术人才的培养工作,从招生、录取、教学、训练、等方面学校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及高水平艺术人才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在教学管理上实行单独的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比赛成绩有不同等级的奖励方式。为鼓励艺术体育特长生学生为学校争取更大的荣誉,学校每年根据比赛成绩申请艺术体育专项奖学金。
我校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艺术、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试,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