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文简称为警察大学,英文全称为China People’s Police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PPU。
二、警察大学的办学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三、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8年9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校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坚持以新时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发展为牵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战化训练、信息化主导、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国家移民管理队伍,培养移民管理、特种警务行动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信息技术等领域专业人才,努力打造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高端平台、国际执法合作交流主阵地、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问题国家级智库。同时,巩固发展学校在世界消防教育领域第一方阵的传统办学优势,面向社会培养消防领域专业人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服务。
四、警察大学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提出的由学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编制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和面向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就业的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公安专业包括:出入境管理、移民管理、边防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
五、警察大学消防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统筹编制。消防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消防专业包括:消防工程、火灾勘查、电子信息工程、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核生化消防。
六、警察大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公安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七、报考警察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八、报考警察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具体安排请关注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或公安厅(局)官方网站。
九、报考警察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十、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十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十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十四、在高考前已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浙江等省份,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19年该省(区、市)公安厅会同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十五、报考警察大学消防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高中毕业;
(六)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或记录,未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十六、报考警察大学消防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但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的,不予录取。五官、体型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对眼、斜眼、少白头、面颈部1cm以上胎记或3cm以上瘢痕、影响功能的瘢痕等),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无色盲、嗅觉迟钝、听力障碍、口吃,无文身、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足,无各种残疾、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七、警察大学所有专业均执行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消防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
十八、警察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十九、对进档考生,警察大学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一致。
二十、警察大学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二十一、警察大学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二十二、警察大学2019年招生本科专业中边防管理、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专业开设英语、日语、俄语课程,欢迎相应语种考生填报。其他专业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二十三、警察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
上海、浙江实行高考制度改革,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并按照上海、浙江招生方案及有关办法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BB)以上,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二十四、警察大学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十五、警察大学在新生入学后,组织开展公安专业学生考察复审和体检复查工作,以及消防专业学生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工作。公安专业学生复审复查合格的,以及消防专业学生审查检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十六、警察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二十七、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二十八、消防专业毕业生自主就业,主要通过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以及创业等形式实现。
二十九、警察大学学费收费标准:4900元/人/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人/年,最终以河北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因故退学或不予注册学籍,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三十、警察大学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十一、警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316)2067165、2068233,电子信箱:jcdxjw@sina.com。
三十二、警察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邮政编码:065000;
(二)咨询电话:(0316)2068235;
(三)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jcdxzsb@ sina.com;
(四)学校官方网站:
(五)微信公众账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三十三、本章程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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