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专业,总招生计划90名,招生省份如下表所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报名系统。强基计划只招收理科生,2020年施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选择专业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招生省份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5 | 物理 | 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天津、新疆、云南、浙江、重庆 |
物理学 | 45 | 物理 |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采取“3+1+X”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硕士、博士阶段可分流至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相应专业、或原专业学习和研究(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以上两类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5月10日至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注册、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学统一提供,考生无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
(二)费用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考生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考核费。
参加考核考生往返我校的交通费、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于7月26日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办法如下: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分省总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末位同分同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学校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一本线”的考生即可入围。该类考生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考生可于7月26日后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入围考核结果,并于7月29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校考核。
(四)考核安排
1.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分为学科能力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
2.考核时间:
7月31日8:30-20:00,具体考核时间详见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核时间安排,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场候考。
3.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B区(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总分750.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折算办法如下: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于8月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参加考核考生可于8月5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录取结果。被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被录取考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下旬随该省普通类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出。
录取名单的确定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综合成绩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原则。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总分,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的,我校将追加计划予以录取(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实践”的培养理念,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培养有志于长期从事国家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具有综合素质优秀、理工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工程领域领军人才。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学生按照“一制三化”要求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依托学校重点研究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完善科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硕士/博士阶段的科学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学年考核和动态进出调整
学校为每名强基计划班的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班的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对学业表现不佳、未达到继续在强基计划班学习要求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学籍管理办法调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学习;对普通班学业表现优秀的学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和学校专家组考核通过后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遵循“先理后工”的培养思路,即:通过数学、物理基础学科专业招生,采取“3+1+X”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其中,“3”是指本科前三年主要以基础学科专业课程为主,“1”是指本科第四年进入相关领域(如下图)学习,通过项目驱动完成专业基础和选修课程;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可分流至相关领域的相应专业进行学习研究工作,“X=2”是指本硕衔接,硕士阶段2年,“X=4”是指本硕博衔接,硕博阶段4年(具体毕业年限视研究进展和论文完成情况确定)。
(三)其他激励机制
1.强基计划实行小班化教学,实行导师制(学业导师、学术导师)。
2.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支持学生参与科创活动、科学研究、海外交流等。
3.强基计划录取学生优先享有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在奖学金评定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可获得荣誉毕业生证书。
5.符合条件的学生,享有免试攻读衔接阶段相关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研究生的机会。
(四)详细培养方案请查询重庆大学教务处官网。
(一)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强基计划录取的新生入校时不得重新选择和调整专业,培养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可以申请在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调整。学校强化质量保障,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科学分流,具体参见强基计划专业培养方案。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强基计划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冬令营、夏令营等。若发现以重庆大学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关于强基计划招生的宣传和释疑途径、方式均以重庆大学官微、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家长审慎选择其他途径、方式的宣传和解答。
(四)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一)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机构,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且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重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强基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23-65103501,[url=]cqujw@cqu.edu.cn[/url](仅限投诉举报)。
(五)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办公楼
邮编:400044
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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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1
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
重庆大学强基计划咨询QQ群:110415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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