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都教发〔2020〕16号)规定,为摸清我市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确定各校服务范围,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已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入学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
2.监护人其中一方为都江堰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3.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
1.城区(幸福街道、灌口街道、银杏街道、奎光塔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在下列地点审核:
(1)幸福街道幸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2)灌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奎光塔街道综合文化站(原永丰街道综合文化站);
(4)银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5)奎光塔街道观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6)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窗口。
2.农村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在各镇(街道)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审核。农村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不改变原小学入学片区,原招生区域不变。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原件、复印件到上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2.年龄要求:2020年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
3.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现场审核时,到登记点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1.市教育局将根据入学摸底登记情况和各校新生学位情况划定入学片区,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2.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户籍为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在报名登记结束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出入学登记申请且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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