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原则
通过组织青少年参赛、专家评选以及举办展演活动,籍此提高川内青少年对音乐的认知,提升对音乐艺术的鉴赏水平,促进川内青少年音乐交流。
二、大赛组织
支持单位:中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主办单位:四川省音乐产业协会音乐素养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青少年音乐素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选手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高在校学生及社会文化机构青少年。
四、大赛流程
1.报名:参赛选手登录大赛官方指定公众号,按要求规范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比赛参赛资格。
2.比赛:分两轮比赛,实行不淘汰制,根据两轮得分进行同组别排名产生比赛奖项。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题及提交视频作品,旨在考察参赛选手音乐素养的创作能力或表现能力。
3. 时间安排
3.1 2023年11月,发布大赛通知;
3.2 2023年11月至12月,报名;
3.3 2024年1月,参加第一、二轮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4 2024年1月,发放大赛电子证书。
五、大赛内容
1.创作类:歌词原创、歌曲原创、乐谱原创;
2.演唱类:独唱、重唱、合唱;
3.演奏类:民族乐器、西洋乐器;
4.戏剧类:戏曲表演、舞台剧表演。
上述赛项内容及具体规则详见大赛官方指定公众号。
六、报名费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点击链接报名
七、大赛奖励
1.根据获奖比例确定参赛选手一、二、三等奖的数量;
2.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个人,授予其“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3.为大赛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授予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
4.上述奖励的证书均由大赛承办单位颁发。
八、展演
1.自愿报名参加。
2.时间:2024年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品展示,旨在考查选手音乐素养的创作能力或表现能力。
4.选手自愿承担与展演相关的系统维护、场地及设备的租赁、交通、专家评委、志愿者、获奖证书采购、寄送等费用。
5.展演设立选手一、二、三等奖,所指导的选手在展演中获得一等奖,授予其“优秀指导教师奖”。
6.2024年3月,发放展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