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依据考生的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及考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初审结果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考生也可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获得我校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5月14日左右至2019年5月2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缴费(120元/人)、确认考试和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2.学校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面试和体质测试,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并对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的材料进行深度核查和针对性考核,面试满分100分。
体质测试项目包含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考生体质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
考核地点均在武汉理工大学校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详细考核安排及要求将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测试结果,按照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入选资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6月22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4.诚信考察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七、录取办法1.高考志愿填报。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填报专业须与我校公示入选的专业一致。
2.录取优惠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3.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以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4.对于江苏省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及以上。
5.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纸质档案与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请材料逐一比对,必要时组织学科专家开展复测。
6.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当年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八、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