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2018年艺体特长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有中心城区户籍(或是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并参加中心城区中考。
2.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艺术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就读初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艺术比赛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艺术考级不得作为报考条件。
3.报考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就读初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4.考生所持的艺术、体育证书专业项目须与报考学校的专业项目相同。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小学阶段的相应证书;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初中阶段的相应证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8年初中、高中艺体特长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上午8:00——6月20日下午15:00。
报名后,考生应携带艺体特长相关材料(不得携带其他无关材料)于6月18—20日期间到报考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附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志愿。学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后在网上确认,并收取艺体特长生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得收取、留存其他无关材料)。
审查时间: 6月18、19、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
1、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 双林校区
2、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红星校区) 红星校区
3、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双桥校区) 双桥校区
(三)志愿填报
每名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三、专业测试(一)测试组织
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做到公平、公正。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
(二)测试内容、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回执单)
四、录取
(一)投档录取办法
1.投档的最低分数要求
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为80分,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才具备参与投档、录取的资格;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为80分、中考成绩最低分数体育特长生为重点线下180分,艺术特长生为重点线下100分。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才具备参与投档、录取的资格。
2.调档分的构成
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以学生专业测试成绩作为调档分(满分100分)进行投档录取;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调档分由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占70%)和中考成绩(占30%)共同构成(满分100分)
3.投档录取办法
初中学校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学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一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一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于计划数,再从二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二志愿仍未满额,再从三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学生而超出计划数的,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高中学校在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学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一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一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于计划数,再从二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二志愿仍未满额,再从三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学生而超出计划数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二)录取工作安排
1.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会及时在网上录入考生专业测试结果以及学校拟录名单(含候补名单)。
2.初中招生学校将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及预录学生相关材料于6月24日下午13:00——17:00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网上确认。6月25日9:00—11:00,各初中学校必须将经区教育局网上审核确认、盖章后的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送市招考办(地点:桂花巷34号)现场下载、打印,学校现场校对、签字确认后,市招考办现场打印正式录取名册。6月26日市招考办网站、各初中学校同时公示录取名单(包括录取学生专业测试总成绩),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由各学校通知考生。
3.高中招生学校将拟录名单(含候补名单)及拟录学生相关材料于6月24日下午13:00——17:00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现场初审、签字盖章。7月4日9:00——11:00必须将经区教育局初审、签章后的拟录名单(含候补名单)、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网上确认(地点:桂花巷34号)。
审核后的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下载、打印,由学校现场校对并签字确认。7月5日,市招考办网站、高中学校同时公示预录名单(包括预录学生专业测试总成绩和中考总成绩),公示期5天。公示的预录名单中取消预录资格后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如遇同一考生被两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