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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城区家长请注意:1月18日起去银行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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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萝卜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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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2-30 09:5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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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做好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学生家长在2014年1月18日至2月28日通过银行代缴费系统,完成2014年春季学期的缴费工作。据悉,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与标准相比上学期没有变化。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自觉遵守教育收费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据介绍,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将继续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各区(市)县、各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
        按规定,学校在办理教育收费时须向交费人出具《四川省大中专学校、中小学交费专用收据》,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法定账户体系进行核算,任何学校均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公办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教育收费公示牌并长期、固定悬挂,并根据收费政策调整情况对公示内容进行适时更新,确保公示牌所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范围、文件依据等内容与现行政策一致,不允许将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流于形式。
        2014年1月18日至2月28日为中心城区学校的春季学期正常缴费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学生应在此期间完成2014年春季学期费用交纳。按规定,五城区和高新区公办中小学的教育收费(自愿入伙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外)都一律实行银行代收,学校不得直接向学生和家长收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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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3-12-30 14:05: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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