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是我校长期坚持的传统教育活动,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国防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5年8月21日——8月26日对高2015级新生进行军事训练。 一、物品携带要求,严禁携带的物品: 1.零食(包括水果)。 2.棋、牌、游戏机等娱乐用品及武打小说、漫画书等。 3.移动电话以及一切通讯设备。 4.电脑、随身听、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得携带,如确有必要,应交班主任代为管理。 5.军营规定不准带入的其它物品。 可以携带的物品: 1.洗发用品、香皂等。 2.常见必需的药品;可折叠的雨具; 3.语文和英语课本或单词本;笔记本和笔。 必须携带的物品: 1.饭盒(含勺子或筷子); 2.洗漱用品:胶质水桶、毛巾、牙膏、牙刷等; 3.垫絮(稍厚、男生多带一床垫絮,因本次军训人数较多,部分男生会打地铺);床单;被子、枕头、枕套;御寒衣服1-2套。 4.军训服装统一为陆军新式迷彩服(两套,上装短袖,下装长裤;军用内腰带;迷彩胶鞋;迷彩帽子),自行准备。(见下图) 二、军训要求: 1.军训期间,一切行动军事化,所有参训学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2.军训结束后部分离家较远的外地生可入住学校学生公寓。 3.严禁在军训营地购买零食,否则此次军训实践活动的成绩作降等处理。 4.为了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军训期间严禁家长到军训地看望和接送学生。 注意: 全体同学原则上必须参加军训。由于身体原因对军训强度有特殊要求的同学,需出具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班主任备案,训练内容另作安排。 成都七中(林荫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