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牛家长圈-

查看: 9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策| 青羊区2016年小升初服务指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0:3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聚壹牛,和更多牛爸牛妈们一起交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政策| 青羊区2016年小升初服务指南

小升初录取顺序
2016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的学位确定依次分四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均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通过市招考办网站报名,学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素质测试后,确定是否录取。
第二批: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中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自愿通过市招考办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限报三所。
第三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学位确定。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登记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具有成都市郊区(市)县正住户籍及已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市招考办办理学位确定手续的除外)可报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凡具有青羊区正住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登记报名参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的随机派位。第三批次所有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
第四批:中心城区各行政区的划片或划片微机派位入学。
各类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须知
一、户口在青羊区(含新迁入户口),在外地(指成都20个区市县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青羊区参加小升初。(回城生)
1、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在4月11—22日的工作日到青羊区教育局登记: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青羊区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原就读小学学籍证明(证明标准格式见青羊教育官网)。
2、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二、户口在青羊区(含新迁入户口),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青羊区参加小升初。(转片生)
1、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在4月11—22日的工作日向就读小学提出转片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青羊区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所拥有且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就读小学收齐材料后,由学校交所在区县教育局,该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转交青羊区教育局,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参加青羊区小升初。)
2、学生及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三、户口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在青羊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小升初。
按成都市教育局小升初相关文件规定,成都市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在4月11—22日的工作日向就读小学提出转片申请。
四、孩子在区外读小学,但户口在青羊区,而监护人房产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参加青羊区的小升初?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发〔2011〕4号)文件规定,对于该类情况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户籍所在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五、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在青羊区参加小升初需办理的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在5月的工作日到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登记点登记,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西华门街32号>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备案管理》(青羊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文武路1号4楼>办理);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
⑤租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原就读小学学籍证明(证明标准格式见青羊教育官网)。
六、已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或者《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在青羊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在本区参加小升初。
1、登记时间:4月11—22日
2、登记地点:就读小学
3、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参见上面第五条)
4、信息核实:家长应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5、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原就读小学查看小升初结果。
七、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或者《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小学在青羊区外且在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在我区参加小升初。
1、登记时间:5月工作日
2、登记地点: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见第五条)
4、请家长于5月30日之前将所办理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5、参加小升初方式:由青羊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原就读小学查看小升初结果。
八、在青羊区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小学在中心城区(五城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以外就读,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1、登记时间:5月工作日
2、登记地点: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参见上面第五条)
4、参加小升初方式:由青羊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办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布小升初结果。
九、进藏干部子女
1、适用对象:符合成都市《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3号)文件规定的进藏干部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4月11日—22日工作日
3、登记地点:青羊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瑞联路151号203室)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
①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医学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②原籍为青羊的证明材料或在青羊辖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进藏干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证明信原件;
④原就读小学学籍证明(证明标准格式见青羊教育官网)。
5、信息核实: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6、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查看小升初结果。
十、高层次人才子女
1、适用对象:符合川委办〔2003〕21号和成教普二〔2006〕8号文件规定的成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登记时间:4月11—22日工作日
3、登记地点:青羊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瑞联路151号203室)
4、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有:
①填写齐全并经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认可、省及省以上人事部门核准签章的《四川省成都市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联系表》或《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职称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四川省引进人才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户口薄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医学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原就读小学学籍证明一式三份(证明标准格式见青羊教育官网)。
5、信息核实: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进行注册,并核实审核合格学生的基础信息。
6、小升初微机派位后,在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查看小升初结果。
温馨提示:初中其他年级各类学生转学手续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小升初相关政策解读
▲2016年小升初政策与2015年小升初政策有什么不同?
1、在第三批次学校中,加入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凡具有青羊区正住户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限女生)均可登记报名。
2、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一〔2016〕1号)文件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户籍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关于“就近入学”的解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问题
2016年1月1日,《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方法》(成府发〔2015〕40号)正式实施,本市人户分离人员不能办理居住证;同时,部分来蓉人员因办理居住证不满6个月,无法取得居住证。对于此情况,可在办证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凭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及指南中第五条“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在青羊区参加小升初需办理的手续”的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中心城区之间的人户分离人员、区(市)县域内的人户分离人员不予以办理《居住登记证明》)

信息来源:青羊教育官微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更多的资源共享和互助成长,敬请大家关注壹牛微信公众号: “壹牛升学资源圈”和“壹牛家长圈”。搜索微信公众号“sxquaner”和“www-16jzq-com”添加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让社区更精彩

  • 办公地址:成都青羊区通惠门路3号锦都1期18楼3号(浦发银行楼上)【地铁2号线通惠门站D出口、地铁4号线宽窄巷子站B出口】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 10:00-17:00
028-86691808

关注我们

反馈建议:985052335@qq.com
Copyright   ©2016-2022  壹牛家长圈www.16jzq.com  Powered by©Discuz!
  ( 蜀ICP备16021970号-1 )|网站地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