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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零零柒 于 2020-5-19 11:18 编辑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小升初民办学校面向直管区专项招生入学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精神,遵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要求,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安排,新区作为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坚持教育为新区城市建设服务、为产业服务、为人才引进服务,创新招生工作思路,特制定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20年小升初民办学校面向直管区专项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主要信息
二、招生对象
(一)新区户籍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少年; (二)入驻新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子女; (三)新区机关(含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上述三类入学对象均为2020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一)新区户籍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少年 1.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2.进藏干部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入驻新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 1.企(事)业单位员工 (1)与上述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2)在新区按规定连续购买3个月及以上社保(截止5月31日),且当月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2.个体工商户 (1)本人在新区办理的营业执照; (2)依法纳税(或免税); (3)在新区合法经商3个月及以上(截至5月31日)。 (三)新区机关(含事业单位)职工 1.新区机关(含事业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2.在新区按规定连续购买3个月及以上社保(截止5月31日),且当月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四、报名
(一)自愿就读新区民办中学校且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5月20-21日,须登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37.107.116:20202/),进入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入学志愿。 (二)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三所新区民办中学校的顺序志愿。 (三)本次新区所有民办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五、材料审核已填报新区民办中学校入学志愿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于5月22-23日持相关印证材料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学校地址成都天府中学: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1939号。 天府第七中学: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宁波路西段799号。 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301号 。 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师大附属第一实验中学: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二段19号。 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光亚学校: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2段18号附1号。 进藏干部子女、外籍适龄少年、港澳台适龄少年,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地址: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12室)。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新区户籍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少年 1.新区户籍适龄少年:户口簿 2.进藏干部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入驻新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子女 1.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1)劳动合同; (2)近3个月社保清单; (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个体工商户子女 (1)营业执照; (2)纳税(或免税)证明; (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三)新区机关(含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1.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 2.近3个月社保清单; 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六、组织录取
本次民办中学校招生录取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核定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核定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小学毕业生。第一志愿未能录取者,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计划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小学毕业生。第一、二志愿均未录取者,按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的录取。 新区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及经新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相关政策执行,可在招生计划中分设。
七、日程安排
八、剩余计划的使用新区民办中学校面向新区招生结束后,其剩余的招生计划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服务平台报名,面向区外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九、其他
(一)凡已被新区民办中学校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区外民办中学校的报名录取。 (二)已确认民办中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新区户籍小升初学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初中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三)未被民办中学校录取的小升初学生,仍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十、咨询电话
成都天府中学:028-60616399
天府第七中学:028-80518762;028-80518790 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028-61909669;028-61909660 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师大附属第一实验中学: 028-65086999;028-65086888 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光亚学校:028-857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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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 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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