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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入学有什么规定或要求?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规定:幼儿园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每年秋季集中、公开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2.公益性幼儿园怎么报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优先满足当年 8 月 31 日前(含 8月 31 日)年满 3 周岁的幼儿入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幼儿园所在社区、街道本区(市)县户籍的适龄幼儿。若有空余学位,可考虑接收其他幼儿入园。
3.锦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有多少所,具体分布在哪些街道呢? 从2011年至今,我区共发展25所公益性幼儿园,于2011年在全市率先实现公益性幼儿园覆盖100%街道。
公益性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2015年) 幼儿园编号 | 幼儿园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划片范围 | 01001 | 成都市锦江区三幼树基白鹭溪幼儿园 | 三圣街道大安桥锦水花乡小区内 | 三圣街道办事处 | 01002 | 成都市锦江区三幼树基福幼园 | 顺江路15号 | 水井坊街道办事处莲新街道办事处 | 01003 | 成都市第二幼儿园督院园区 | 光大巷58号 | 督院街街道办事处合江亭街道办事处 | 01005 | 成都市沙河堡新苗幼儿园 | 驿都大道静康路534号 | 狮子山街道办事处沙河街道办事处 | 01006 | 成都市锦江区小天使幼儿园 | 成龙街道办事处棬五新居 | 成龙街道办事处三圣街道办事处 | 01007 | 成都市锦江区大观里幼儿园 | 大观里2号 | 狮子山街道办事处 沙河街道办事处 | 01008 | 成都市锦江区贝乐幼儿园 | 琉璃一街翠风路480号 | 柳江街道办事处 | 01009 | 成都市锦江区圣心幼稚园 | 大观街160号8栋 | 成龙路街道办事处 | 01010 | 成都市锦江区生态幼儿园 | 锦华路三段379号包江桥村生物制品研所内 | 柳江街道办事处 | 01011 | 成都市锦江区蓓蕾幼儿园 | 东光小区东光街南二巷7号 | 东光街道办事处 | 01012 | 成都市锦江区爱心幼儿园 | 牛沙路5号 | 双桂路街道办事处 | 01013 | 成都市和平幼儿园 | 五世同堂街36号 | 书院街街道办事处 | 01014 | 成都市锦江区童星幼儿园 | 东光小区东怡街77号 | 东光街道办事处 | 01015 | 成都市锦江区慧能幼儿园 | 潘家沟村二组 | 柳江街道办事处 | 01016 | 成都市东华门幼儿园 | 东华正街51号 | 盐市口街道办事处 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 01017 | 成都市锦江区河滨幼儿园 | 龙舟南街39号 | 龙舟路街道办事处 | 01018 | 成都市东光幼儿园 | 东光小区北顺西巷4号 | 东光街道办事处 | 01019 | 成都市第二幼儿园 | 大有巷10号 | 盐市口街道办事处 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 01020 | 成都市锦江区龙舟社区幼儿园 | 工农院街74号 | 牛市口街道办事处 | 01021 | 成都市锦江区红砂幼儿园 | 三圣街道红砂联合二组314号 | 三圣街道办事处 | 01022 | 成都市东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 东光小区东光街南二巷1号 | 东光街道办事处 | 01023 | 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实验幼儿园 | 皇经楼一街137号 | 成龙街道办事处 | 01024 | 成都市锦江区早慧幼儿园 | 三圣街道陈家堰三组 | 三圣街道办事处 | 01025 | 成都市锦江区皇经社区中心幼儿园 | 经天路7号 | 成龙街道办事处 |
二关于小学相关问题解答
(服务公开电话:84557352)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可参看《锦江区户口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须知》DM单
1.入学的原则是什么? 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入学按照两个“一致”、一个“优先”的原则。 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一致、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
一个“优先”:优先安排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2.儿童小学入学年龄有无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文释义》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在中国居住、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该儿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目前,含成都在内的我国绝大部分城市都是以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为适龄儿童的入学时间点。
3.小学入学范围是怎样划定的?
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及学位资源情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划定和调整各校入学范围。
登记范围查询网址:锦江教育网(http://www.cdjjedu.net/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n=28&c=5091)
4.对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入户年限有无要求? 未对入户时间进行限制。在入学登记前迁入户籍的,按当年政策就近入学;之后迁入户籍的,可于7月11日、8月22日到区教育局进行补登记,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小学入学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6月第一周,登记点学校发布入学登记公告;
6月第二周,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
(二)居住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1.办理时间、地点有什么具体规定?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2.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而到锦江区居住且在中心城区务工的人员。
3.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具体可参看《<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通知书>办理须知》DM单。
4.进城务工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人员及外籍人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何规定?
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籍人员及外籍人士为其子女申请义务教育的,应持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胞证、护照,港、澳、台来往大陆通行证,子女出生证,居留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到区教育局办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如何申请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于6月第二周登记时提交登记点学校,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申请转学如何办理?
(1)时间安排
每年6月25日至7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到锦江区教育局登记(6年级除外)。
每年1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有特殊情况的户籍人口子女转学登记(含家长工作由中心城区外调动到中心城区内或学生就读小学5年级)。
(2)登记材料
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锦江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该户籍地一致的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证明;家长申请。
(3)安置通知
①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转学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②由安置学校电话通知转学生到校报到时间。
相关链接教育局对减负有什么要求吗?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劳技、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2)严格作息时间
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义务教育段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小学生每天休息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各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各学校将控制作业量纳入学校管理,积极推行精选分层等作业布置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分年级、分班各学科作业量、学生完成作业时间的公布、监督制度。
(4)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
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学校严格考试分数管理,教师不得公布学生学业成绩及排名。对区域内学校期末文化课考试题建立定期抽样分析、评估制度,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
三关于中学相关问题解答
(服务公开电话:84557357)
1、小升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发〔2011〕4号)文件的要求,户籍地学生小升初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在成都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在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
在外地就读、户籍在锦江区且要回锦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证明、就读申请等材料到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2、怎样办理初中转学? 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需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3、怎样办理初中休学、复学? 学生因伤病或需跟法定监护人到外地探亲工作等,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等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准予休学。
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书,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
4、怎样办理高中转学? 学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转学办理的流程依次为:转出学校打印《四川省普通高中转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转入学校同意、盖章;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盖章;转出学校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学校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外省(市、区)学生转入我省的办理流程为:持转出学校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修习情况等相关材料到自行联系学校或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怎样办理高中休学、复学?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10〕140号)文件规定: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学校同意,并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复学。学生休学期满或提前要求复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予复学。锦江家长们,你们最关心的教育热点全在这里了,赶紧来了解清楚,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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