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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娃娃头 于 2019-8-12 18:02 编辑
成都建立6个区域教育联盟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8月12日讯 今日,市教育局印发《进一步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的意见》,按照“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或简阳片区)”的方式,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全市20个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建6个区域教育联盟。《意见》指出,各区域教育联盟以3个学年为一个周期,签订合作协议,编制联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原文如下: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的意见 成教发〔2019〕2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促进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现就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创新区域教育联盟体制机制,推动联盟建设转型升级,加强区域之间教育融合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互利互补,努力实现全域成都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教育品质,更好服务于“一干多支”发展战略。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统筹历史沿革与发展需求,统筹整体对接与精准帮扶,重点推进区域教育联盟发展与“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城市发展新格局相适应,与城市能级和治理能力提升新要求相适应。 (二)整体联动、融合发展。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供给方式,构建全域参与、整体联动的互动格局,打破区域壁垒、管理壁垒、权属壁垒,促进中心城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城教育融合发展、东部新城教育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区域教育联盟各种资源优势,促进协同发展、共享发展、融合发展。 (三)资源互动、优质共享。构建“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或简阳片区)”的新型区域教育联盟,发挥中心城区示范、辐射、带动功能,促进管理、师资、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多极互动,增量优质资源向重点、薄弱领域有序流动,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和20个区(市)县全部参与区域教育联盟建设,联盟各方义务教育学校纳入跨区域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比例达到30%以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有一定数量的学校(含幼儿园)参与。到2025年,区域教育联盟框架下名校领办或委托管理的学校累计不少于100所(其中东部新城至少6所)。区域教育联盟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盟各成员间协同发展,管理共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生态共建、文化共融,助推全域成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区域教育联盟。按照“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或简阳片区)”的方式,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和全市20个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建6个区域教育联盟,具体为:
各区域教育联盟以3个学年为一个周期,签订合作协议,编制联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联盟各方义务教育学校纳入跨区域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比例均达到30%以上,全市学前教育共同体不少于15个,普通高中共同体不少于10个,鼓励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参与发展共同体。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为重点,与“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区域教育联盟框架相对应,各联盟成员遴选学校建立若干跨区域学校发展共同体,开展校际合作与交流,深化在学校管理、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学生教育等各方面交流与互动。中心城区优先遴选名校、优质学校参与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积极带动郊区新城、东部新城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实现共同发展、快速提升。
(三)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在区域教育联盟框架下,集聚干部教师交流政策,以各方意愿为纽带,推进跨区域的名校领办、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保证全市每个学年度在办名校领办、委托管理的学校不少于24所(含第六联盟),其中,每个区域教育联盟有不少于2所接受名校领办的学校、2所委托管理学校,到2025年,累计全市接受领办、托管学校不少于100所。目前在办的领办、托管学校按照协议继续开展工作直至协议期满。鼓励联盟各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推进本区域内优质学校领办、托管联盟其他成员的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和农村学校。支持区域教育联盟各方统筹协调各自区域内社会优质学校(机构),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对公办学校的跨区域领办或托管工作。
(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以区域教育联盟为框架,落实跨区域干部交流计划。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向郊区新城、东进区域的联盟学校派驻工作团队,每所学校工作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校长1人、副校长1人、骨干教师不少于1人。校长须由中心城区优质学校派出,由接受地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进区域双向或多向互派交流教师,每年交流人数不低于学校发展共同体专任教师总数的2.5%。将区域教育联盟间的干部教师交流、教师支教等工作与县域内干部教师交流制度相结合,统筹谋划、统一安排、同步落实。学校发展共同体按需开展干部教师互派交流、跟岗锻炼和专项培训等,联盟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吸纳郊区新城、东部新城学校教师(校长)为工作室成员。联盟内各成员互相开放教师培训资源,加强教研协作、学术交流和课题合作。
(五)开展学生研学旅行。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促进研学旅行共建共享,扩大联盟内学生交流覆盖面,提升交流成效,原则上学生交流数量应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各区域教育联盟要统筹规划,充分挖掘联盟各方的校外教育资源,联合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地域特色,共同开发、建设和打造一批凸显天府文化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积极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六)建设远程共享平台。通过远程互动教室、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多元化途径,推进区域教育联盟远程互动教学、研讨常态化开展。强化优质数字资源辐射引领,探索建立区域教育联盟框架下的名校、名师、名课远程互动共享模式。鼓励中心城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重点向郊区新城和东部新城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积极开展网络条件下的开放协作、共建共享和精准帮扶。 (七)推进党建结对共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学校发展共同体为框架,探索建设“党建共同体”,促进中心城区、郊区新城、东部新城的学校党组织联动发展,每个区域教育联盟、学校发展共同体须签订“党建共建协议”。探索建立区域教育联盟党建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通过组织联建、活动联办、人才联育、资源联用等发展路径深度融合,促进联盟及学校共同体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常态化发展,构建基层党建融合新格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个区域教育联盟排名第一位为联盟组长,第二位为联盟副组长,牵头编制联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推进方式,组织开展联盟工作。中心城区优质学校牵头组织实施学校发展共同体相关工作。
(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签订联盟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细化年度工作方案。不断完善联盟信息报送、跟踪和反馈机制。市教育局每年以综合奖补等形式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区(市)县应将相关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区域教育联盟、学校发展共同体常态化运行。
(三)强化考核评估。区域教育联盟签订的协议、规划和实施方案等报市教育局备案。强化目标责任,以区域教育联盟管理系统为载体,完善“系统管理+实地调研+专题抽查+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强化结果问效。对参与联盟的学校、干部和教师,考核合格且成绩突出的,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经费奖补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加强成果提炼。定期组织联盟市级专题研讨会,凝聚各方智慧,提炼联盟发展经验,原则上每个联盟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盟联席会议,每两年至少承办1次市级专题研讨会。积极宣传推广优秀成果和经验,梳理典型案例,打造成都样本。 成都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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