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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1)区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发布本区户籍入学登记公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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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规定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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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核
5月30日—6月2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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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符合本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规定的适龄儿童自愿入学本区相关小学,须于规定时间登录“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民办小学: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规定的适龄儿童自愿入学民办小学,须于6月13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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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录取
(1)公办小学:小一入学公办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第一批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本区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6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4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小学,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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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确定
(1)公办小学: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2日—23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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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15日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小升初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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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1)在本区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2)在区外市内小学就读、需回龙泉驿区小升初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进行信息采集,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在本区小升初。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龙泉驿区就读初中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0日—27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上传户口簿和学籍等相关材料,并在4月20日—27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局提供户口簿和学籍信息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进行信息采集。
(4)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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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1)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17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
(2)符合本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自愿入学本区相关中学,须于规定时间登录“龙泉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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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
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的报名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二批次:本区相关中学的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第三批次: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少年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少年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少年划片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其中,学位紧张街镇的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邻近街镇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2)民办初中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6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5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和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录取。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11日,民办初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8日—9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初中学校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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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报到
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小学毕业生须于7月12日—15日到学位确定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