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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分析孩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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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0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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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么么茶 于 2016-11-23 13:34 编辑

        面对孩子的种种行为,父母们会采取各种教育措施,然而这些措施有时不仅没有效果,甚至还会产生负面影响。原因何在呢?偏差往往出在父母看待孩子行为时仅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上,而没有将孩子单个的具体行为放在他的行为全貌中和影响孩子行为的内外部因素的作用中作整体分析。因此,学会客观、正确地分析孩子的外在行为,是进行正确、有效的子女教育的基础。

         一、需要动机与孩子的行为动力
         人的行为都是出于某种需要的满足、动机的驱使。同样的需要和动机可能导致不同的行为;而同一行为,往往会源自不同的需要。比如同样是上课讲话,有的孩子可能是为了引起老师、同学的注意,有的则可能是以此与老师对抗……可见,仅从孩子的外在行为表现去看待孩子,往往不能正确理解孩子,感情上无法贴近孩子,从而造成沟通困难和教育失误。因而要正确认识分析孩子的外在行为,就要分析这种行为到底是满足行为背后的什么样的需要。
        某13岁的初一男生,在以较好成绩考入所在中学后,学习成绩急剧下降;不遵守纪律,上课总是分心,违反课堂纪律;受批评后反应强烈,影响全班上课;同学、师生关系不良;孤僻、不合群、敌视他人,常为一些小事和同学打架,并不顾后果,见什么拿什么作武器;教育无效、反应异常;特别是受批评或管束后,常见异常反应,如自残行为(以手击墙出血或使劲击打自己头部等)。若从外在的行为准则、社会标准的视角看这个孩子,定是标准的“双差生”无疑,班主任甚至称其“残忍、无人性”。然而当换一视角去寻找他行为的内部原因时,就发现由于他家庭的特殊情况及学校老师对其处理的不恰当造成其基本需要满足的缺失,正是这种缺失成为他种种外部行为表现的重要内部动因:一是亲情的需要,父母离异,客观上母爱的缺失以及继母因特定的顾忌在对他爱的表达上有不自然之处,使亲子之爱显得不足和略有畸形。因而他更需要从同伴及老师处充分满足心理社会需要以补偿。二是归属的需要,进入中学后,他处于被同辈群体排斥的地位,再加上老师的错误诱导,更造成他这方面需要满足的缺乏,本能地(也是合理地)将争取这种满足指向学校中的同辈群体。正如他自己所说:“很想和同学在一起玩,可他们不理我。我听到他们说话就凑上去,他们就躲,有时还嘲笑我,我急了就和他们打架。”三是表现与尊重的需要,由于上述原因,他在同辈群体中表现自我、获得承认与尊重的需要基本无法获得满足。四是成就需要,进入中学后,随着从小学带来的种种“不正常”的挖苦再度出现,扰乱了他的心态,学习一落千丈,导致在学校中无法获得成功体验,从而丧失对整个学校生活的兴趣。通过咨询者向该生继母作了以上分析使之了解真情之后,她便主动改变以前的批评、隔离等方法,开始考虑怎样采取不同的教育对策了。
        中学阶段孩子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求知、交往(包括异性交往)、独立自尊、表现、刺激甚至身体的需要则是其优势需要。我们的家长朋友不能不注意、考虑到孩子行为背后究竟是些什么样的需要动机在起推动作用,而后才能采取相应的教育对策。

       二、认知与孩子的情绪行为反应
        同样是遭遇挫折,有些人自强不息,有些人却一蹶不振。如考试成绩不理想,有些孩子奋起直追,有些孩子则自暴自弃。为什么同样的事件会引起人迥然不同的情绪、行为反应呢?这是因为人对其所遭遇事件的反应是要受到自己对该事件的了解、评价制约的,也就是说,不是事件直接引起了人的反应,而是人对事件的认知(了解、评价等)直接引起了人的行为反应。我们每个人对事物作出评价都要根据一些标准,如果这种标准是客观、理性的,就可能带来客观、理性的思维和评价,导致理性的反应;如果这种标准是非理性的,则会带来非理性的思维和评价,导致非理性的反应。通常,这种非理性的思维方式有:糟糕可怕化、不能忍受化、过度概括化、自我贬低化。所以,家长朋友在看到孩子有不恰当行为时,除了要考虑他的需要、动机外,还要注意了解您的孩子是如何评价他所遭遇的事件的。如考试成绩不理想后孩子出现自暴自弃反应,就可能是因为他(她)将一次考试未考好带来的消极后果无限夸大,以至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并据此就认为自己什么事都做不好、是个无用的人等,看不到这只是其生命历程中的一个点、一个小站,这个点后面的道路还很长、机会还很多。
        因此,您如能了解孩子对事物的一些独有看法、评价,以他们的观点、思路看问题,就会对孩子的某些行为多一份理解。

        三、情绪与孩子行为的积极性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情绪是我们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们的认知一样在调节着我们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人的情绪和认知是协调的,但有时候并不完全一致。当情绪和认知出现不一致时,有时人们更容易受到情绪的左右。如家长由于“恨铁不成钢”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时,明明在理智上知道要尊重自己的孩子,可在情绪驱使下往往做不到。更何况处于情绪性很强的中学时期的孩子呢?您在教育孩子过程中遇到的逆反、对抗等情况很多都是情绪问题,此时,也许您的意见非常正确,孩子也明白您的意见是有道理的,但他(她)仍会拒绝接受。生活中,许多孩子在道理上是明白是非曲直的,但他(她)却会去做明知不能做的事。这就提示您应重视情绪对孩子行为的独立调节作用。然而有些家长朋友在教育孩子时仍只注重说理,急于让孩子明白很多的抽象道理,而对于孩子行为的情绪动因不予关注。结果使孩子烦透了父母的老生常谈,再有道理的指教也无法入耳。而有些父母在这样的情形下感觉不安,更加固执己见地想让孩子听从自己,此时孩子的逆反、对抗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您在分析孩子行为时,要留意、体察其行为发生前、过程中、结束后各伴随着什么情绪状态。一般来说、积极情绪如乐观的情绪、良好的心境、饱满的热情等,能提高人的生理和心理活动的能量,对人的其他心理活动及行为起到协调、组织的增力作用。而消极的情绪,如悲观的情绪、不良心境(抑郁、紧张、惧十:等)则抑制人的生理和心理能量的发挥,从而会起破坏,瓦解或阻断的减力作用。当孩子产生消极情绪时,您是否会考虑到它对孩子当前行为的减力作用?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您意识到也许会有积极情绪与之相连并为之增力吗?如果您乐于、敏于体察孩子外在行为表现的内部情绪动因,也许会发现与孩子的对话要容易得多!

        四、环境与孩子行为的情境
        现在让我们把眼光转向影响孩子行为的外部因素——环境。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发生的,而且这一行为又会作用于当时的环境,所以,人的行为反应是不能和环境分离的,而是和行为者当时所处的环境构成一个整体。所谓环境分析就是要把孩子的行为放到他当时所处的环境中,分析环境因素和孩子行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通常讲的此时、此地、此情、此景的分析。
        人产生一种行为通常都是由环境的刺激引起的,行为产生后又作用于环境导致新的环境刺激,从而影响下一步的行为,所以,人的行为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和环境共同处于一个刺激一反应一刺激的连续的过程之中。环境分析的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看环境中是什么刺激引起了孩子的行为;二是看孩子行为发生后又受到环境什么样的刺激,对他下一步的行为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从第一方面看,环境中如果出现能激起孩子较强情绪反应的刺激或者出现能满足孩子需要的诱因刺激就会引起特定的行为。当我们面对孩子的一个具体行为时,就需要注意了解孩子当时所处的环境中各种刺激呈现的方式,比如老师授课时所站位置、姿势、语调、眼光所指等等。
        从第二方面看,孩子行为发生后,如果环境给予他(她)的是愉快、满足,这种愉快、满足会成为激励刺激使其重复先前行为;反之,如果环境给予刺激使孩子不愉快、不能满足需要,则属于惩罚刺激,可能会使其针对的行为消退。而环境中没有引起孩子两极情绪体验的反应如忽视等也会成为消退孩子行为的中性刺激。

        从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观察到的一个行为只是一个人在各种因素影响下产生的外在表现,这一行为的背后有着一种内在的心理与外在的环境之间、内隐的活动与外显的表现之间的内部逻辑联系,从这一联系中可以对所观察到的行为作出合乎个人的心理与行为规律的解释;另外,对一个行为又可以从社会要求与规范作出是否合理的解释,这是一种外部逻辑联系——个人行为和社会要求的联系。在子女教育中,家长们首先碰到的问题就是对子女的行为作出判定,这种判定的客观与正确是采取有效的教育对策的前提。在这个问题上,家长们 (也包括老师)往往只注意从孩子行为的外部逻辑出发进行分析,而忽视了行为的内部逻辑联系,这一情况正是造成我们不能理解孩子以及教育对策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讨论行为分析问题的目的正是在于向家长朋友们提供一个客观分析子女行为的内部逻辑联系的正确思路,这就要把上述四个方面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合的行为分析框架 。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只有对行为作出整体的合乎逻辑的分析,才能真正把握理解这一行为,作出客观的评价,采取正确的对策。

      让我们试单一例(1)孩子向家长提出请求,购买一把吉他;(2)家长拒绝,指责这是不务正业、要耽误学习;(3)孩子抗议并采取对抗措施;(4)家长最终同意;(5)……
       (1)孩子向家长提出请求,购买一把吉他。
        第一,青春期的孩子兴趣爱好广泛,孩子要买吉他至少可能有两个方面的环境刺激:一是听了某吉他歌手的歌或同学中有弹吉他者,刺激了孩子,产生学吉他的需要;一是知道了可以在何处买到吉他(环境诱因)。
        第二,孩子向家长请求达到这个目的,在行为方式上是正常和适度的,可见孩子认为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必然抱着迫切期待的情绪。
        (2)家长拒绝,指责这是不务正业、要耽误学习。
        第一,家长的拒绝使孩子的需要未能满足,他的请求行为无效,家长的对应行为和孩子行为的结果都属于惩罚刺激,对孩子以正常而适度地提出请求的行为方式起消退作用。
        第二,青春期的独立性和自尊心会使孩子觉得受到伤害,情绪必然不良,从而很可能未听进或拒绝认真思考家长说明的理由,加之可能存在的绝对化、过度概括化的认知标准,很可能会认为家长就是不关心自己、不能理解自己、总是限制自己,产生逆反心理。
        (3)孩子抗议并采取对抗措施。
        第一,孩子需要未能满足,又未听进家长解释,也未去找其他替代需要,原有需要被压抑。
        第二,正常提出请求的行为已被消退,对家长的回应产生不良评价,情绪又不好,冲动之下孩子采取了诸如争吵、软磨或威胁(一般以孩子经验中家长害怕的行为方式,如不吃饭、不做作业等)的行为方式继续争取,这属于过度的行为反应。
       (4)家长最终同意。
        第一,家长可能是出于怕进一步麻烦、想省心或害怕孩子威胁而被迫同意孩子的要求。
        第二,家长的同意满足了孩子的需要,属于激励刺激;孩子的对抗行为有效,也属于激励刺激,两者都强化了孩子的对抗行为。
       (5)……
        第一,孩子若再产生什么需要家长许可的要求,就不会采取被消退的正常请求的方式,而采取受到强化的争吵、软磨或威胁的方式强求。
        第二,若孩子在后面的多次行为中都有效,这种不正常的行为方式将被固定为孩子的行为习惯……
        我们孩子的行为,实际上所有人的行为都是处于一个内外因素交互作用、前后联系的行为链中。虽然每一个具体的行为都有其社会标准上的正误、好坏的意义,但每一个具体的行为都不是孤立的,从各种因素的整体性影响和各个行为的连续性关系去客观、正确地分析孩子的行为,对搞好子女教育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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