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 关于2017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复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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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
关于2017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复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7-2-17 9:19:47 |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四川省2017年度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复选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和对象
今年空军招飞复选分2个批次。第一批:2017年2月16日至3月1日,组织全省初选合格的部分考生复选。各市州上站参检考生名单以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通知为准(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第二批: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对达到推荐线以上未参加第一批复选考生(含达到推荐线未参加过初选的考生), 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组织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第二批复选,合格后立即推荐参加定选。
二、检测地点
复选地点设在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地址:成都市九眼桥共和路2号飞天楼(成都十二中望江校区对面,乘公交车到一环路南一段红瓦寺站下车),联系电话:(028)85399171、85218907。每天14:00至17:00安排签到。
三、检测安排
参检考生按照上站报到、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考核和离站登记的程序进行检测,完成所有检测项目需3天。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度招飞复选工作要求严、节奏紧、安排细,各市州招考办要指定专人配合成都选拔中心,认真核对所属县(市、区)的上站名单和批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带领考生上站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力争上站率达到100%。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检的考生,必须经市(州)招考办批准,并将姓名、学校、不能参检原因书面通报成都选拔中心。
(二)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各市(州)招考办要积极协调,配合成都选拔中心做好参检考生的服务工作,除攀枝花市和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外,其他市招考办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带队。带队同志应向考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配合成都选拔中心抓好参检考生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时做好不合格考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安全返校。
(三)带齐检测所需物品。带队老师须持单位介绍信,参检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因特殊原因未办理者可带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近期红底1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线索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自带洗漱用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食宿安排和路费核销。复选期间,带队老师、参检考生的食宿由招飞中心统一安排。带队老师往返路费可凭票在火车硬卧、长途汽车、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范围内,由招飞中心实报实销,除路费外的其他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参检考生凭票按军队义务兵标准发放路费补助。
附件:四川省2017年度空军招飞复选考生报到时间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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