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28日进行。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考生须在2017年1月4日至13日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网上报名信息,同时完成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网上缴费工作应安排在报名资格审查后、1月20日前进行。报名费为每人130元。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及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报名安排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周知考生。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作为审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户籍等信息的依据。
**随迁子女报名23日前申请**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6年12月23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考生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考生须在2017年1月4日至13日在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网上报名信息,同时完成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户口性质、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县级招考办在组织完成报名数据的整理、校对,编定报名号后,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等。严禁通过翻拍或扫描等手段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网上缴费每生130元**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月20日前通过网上缴纳。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其报名无效。县级招考办和报名点应准备好已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以便于代为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
**需要合理便利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
**这些考生报名看清楚**
地域加分考生须落户连续三年以上
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4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享受照顾录取考生须申报并公示**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以《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对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于报名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宏志班”考生经审核合格后报名**
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含统考生和单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宏志班”考生,由学校在报名前造具2017年毕业的宏志班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学校所在县级招考办报名。报名结束后,县级招考办将这部分考生中,其户籍地可以享受民族照顾政策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名单(注明考生族别和户口所在县市区、户口性质)单独上报市州招考办,市州招考办于3月17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志远班”考生,由毕业中学持团省委出具的2014年志远班高中录取名单到学校所在县级招考办报名,报名后相关考生名单的报送办法与“宏志班”相同。
**少年班考生统一编排考生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考生持招生学校的通知或名单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普通高考。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考生持招生学校准考证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但不参加普通高考。东南大学少年班初试合格考生持招生学校的《招生考试准考证》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普通高考。在四川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定居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在川的港澳台籍考生报名办法按原省招办川招普[2006]14号文件要求办理。
凡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长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高等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单独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但可以不参加统一的招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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