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和培养服务贵州省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多样化、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招生工作。现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制定本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 一、机构和原则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在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 二、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80名,该计划单列,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别文、理科专业计划。
2、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对应专业中自主选择填报一类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可填报专业如下:
◆◆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演讲、辩论、创新等省级以上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公开发表作品、论文或著作者;
3、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31日
(1)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该表格,考生本人签名,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须围绕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往届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办理)出具的考生个人思想品德方面的鉴定材料(加盖公章);
②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高中阶段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学科特长、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不少于800字,请用钢笔书写);
③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报名系统。同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并邮寄至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以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及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材料,从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审合格名单,提交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贵州大学、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三级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6月14日现场报名确认;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
3、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降低、规范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黔价费【2009】67号)规定,报名收费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 四、测试及成绩评定
(一)测试办法
1、测试形式:自主招生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测试总分为450分。测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组成和考生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确定。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分文、理科进行,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50分。
文科生笔试科目:语文及文科综合素质;
理科生笔试科目: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
(2)笔试科目着重考察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考试范围分别为:
语文及文科综合素质考试范围:语文以中学语文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文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
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考试范围:数学以中学数学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理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自然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
面试:
(1)面试主要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学科特长、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思辨能力、(团队)组织和协调能力等。
(2)面试分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三个环节,总分为300分。各个环节面试时间及分值如下:个人陈述及抽答题100分(每人5分钟)、小组讨论200分(每组15-20分钟)。
(3)面试按分组方式进行,面试首先进行个人陈述环节和抽答题,然后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
2、测试时间: 6月15日(现场报名及测试时间如有变化,提前在贵大招生网公布)
(二)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自主招生测试成绩×60%+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40%。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专业类别(A、B、C、D类)划定入围分数线。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三)合格考生信息公示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在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招生测试最终合格考生。
◆◆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1、录取原则: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次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招生志愿,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70%+校考成绩*30%的综合成绩及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示。
2、优惠政策:合格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综合成绩在报考的同一专业类别(A、B、C、D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 六、监督机制
1、为了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科学选才,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将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入选资格确认等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2、三级信息公示网址: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 七、本简章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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