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标注“*”的为2017年急需项目;
2.各项目公示人数可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测试水平适当调整;
3.管弦乐类不接受兼报,其他类别考生最多可以兼报一项,且分数不叠加,分别排序。兼报采取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条件
1.舞蹈类考生:男173cm以上,女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反应灵敏,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和舞蹈表现力;
2.声乐类考生: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
3.语言类(主持)考生:男生180cm以上,女生165cm以上;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4.语言类(表演)考生: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语言能力、表演能力强;
5.器乐类考生: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识谱能力;
6.美术类考生:有良好的美术功底,受过系统的美术训练。
五、报考程序
1.报名
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
(2)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高水平艺术团)”中选择其一;
(3)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2.初审及缴费
报名考生于2017年1月18日至1月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阳光高考平台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即可网上缴费,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兼报不额外收取测试费用。考生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测试,不接受现场缴费。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的通知。
3.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并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六、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7年2月25日9:00—13:00
报到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二楼九洲厅
交验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网上打印、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没有身份证的,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代替);
(3)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2.文化课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14:30-16:30,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详见准考证)
测试科目:数学、英语 3.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9:00-18:00,中午12:00-13:00休息一小时;美术类考生9:30-12:00创作(黑白),13:00-15:00测试创作(色彩)。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
测试内容:
(1)管弦乐类:自选能展现自身水平的曲目一首(3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奏一段(现场抽题);
(2)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均可,现场抽题);
(3)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3分钟以内);
(4)民乐类: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简谱视奏一段(现场抽题);
(5)主持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串词一段,主题性主持(现场抽题);表演类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单人小品一个(2分钟以内),即兴命题小品表演(现场抽题);
(6)电声乐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一段(现场抽题);
(7)钢琴:自选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五线谱、简谱视奏各一段(现场抽题);
(8)美术类:创作(黑白)、创作(色彩)
创作(黑白)科目可以使用工具为针管笔、铅笔、炭笔,直尺、圆规,画面表现为黑白形式,构图合理,形式感强。
创作(色彩)科目可以使用工具为针管笔、铅笔、炭笔,直尺、圆规、水彩、水粉、彩色铅笔,要求能正确认识色彩属性以及使用工具,画面色彩饱满,视觉冲击力强。
4.测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测试当天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予补测,报名费不退;
(2)测试点提供钢琴、架子鼓、定音鼓、低音提琴、竖琴、画架及美术考试用纸(8开),其他乐器自备,自带服装、道具;
(3)管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类、舞蹈类、电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自备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U盘存储;如需要钢琴伴奏,自带伴奏人员。
5.测试全程录像,管弦乐、民乐、电声乐、键盘测试拉帘进行。
6.测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2017年3月3日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询测试结果。
七、录取办法
1.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并取得相应等级。
2.合格考生名单确定
对于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求和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文化测试合格线根据计划数与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确定。
3.公示
我校将对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电子科技大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考生相应的预录取资格。
4.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对设置了高水平艺术团单独填报批次的省份以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5.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最新模拟数据进行调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为准),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6.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即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服从艺术团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演出。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电子科技大学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艺术团的训练、演出和比赛,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九、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1067,028—61830362(兼传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中心
邮政编码:611731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本科招生网:http://www.uestczs.net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