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十六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成都市第十八届蓉城少儿十佳艺术新苗大赛简章
发布时间: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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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十六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
成都市第十八届蓉城少儿十佳艺术新苗大赛简章
为了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则》。加强素质教育,丰富和规范我市中小学生课外、校外艺术活动,展示学校和社会艺术教育成果,选拔和储备学生优秀艺术人才。由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家单位联合主办的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已进行十五届。这项比赛已成为我市比较规范、参与面广、社会和家长十分关注、极具影响力的市少儿艺术类综合性、常规性赛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成都市委
指导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青少年宫 成都市青少年宫培训中心
二、比赛规则(选拔赛、十佳大赛规则相同)
(一)参赛对象:凡承认本规则的我市中小学校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每一参赛项目须交一寸照片一张,交纳比赛评选服务费50元。并交验参赛选手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表可现场领取或登陆成都市青少年宫网(比赛专栏)下载(每一项参赛项目限填写一名指导教师)。
(3)领取参赛证时请仔细核对项目、组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并妥善保管,凭此证进入比赛现场和领取获奖证书。
2、集体报名
(1)发送电子版报名表(样表请上网下载)至比赛QQ群(36135115)共享文件夹。
(2)报名表经审核合格并接到比赛工作人员通知后,前往成都市青少年宫集体报名处交验参赛选手照片(按报名表序号顺序排列、分项目和组别封装),领取本单位文件袋。
(3)领取领证回执。
(4)将装有参赛选手照片的文件袋交办证处工作人员,办理参赛证。
(5)持领证回执领取参赛证,并仔细核对项目、组别、参赛证数量等重要报名信息。
(三)比赛项目及比赛办法
1、比赛项目:
设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声乐类、器乐类、语言表演六类比赛项目。
2、 比赛办法:参赛者根据计算机随机排出的比赛顺序参加一次性现场比赛(同一项目只能参加一次),直接决出比赛成绩。
(四)组别划分
小学一组(1-2年级)、小学二组(3-4年级)、小学三组(5-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
(五)比赛内容及要求:
1、美术类比赛
美术比赛实行现场命题作画,画种不限,限平面画,立体和半立体作品不得参赛。
(1)比赛时限:小学一组90分钟;小学二组120分钟;小学三组150分钟;初中组 150分钟;高中组150 分钟。
(2)作品必须在指定赛场、指定时间内完成,表现手法、材料不限,纸张尺寸4开(国画尺寸长宽不超过54cm),工具材料自备。
(3)比赛作品应为没有参加过任何比赛的新作,所有带图形和图案意味的纸张不得带入赛场,不得有代赛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由组委会作严肃处理。
2、书法类比赛(限毛笔)
(1)小学一组:一件作品,自选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2)小学二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3)小学三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4)初中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40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5)高中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40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作品尺幅统一为四尺单条竖写,具体纸质不限。作品可以落款,但不能书写参赛者姓名。参赛者自带墨汁、毛笔、纸张、墨盘、毛毡,不得使用印章。各组参赛选手应严格按规定要求书写,否则视为废卷,不准携带字帖、范本、字典入场(书写篆书作品可以自备字典供场内查用)。
3、舞蹈类比赛(限单人舞)
(1)参赛者须完成表演作品一个。
(2)舞种规定:古典舞与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
(3)比赛时限
①古典舞与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小学一组、小学二组2分半钟;小学三组3分钟;初中组、高中组4分钟。
②国际舞:
小学一组、小学二组:不低于1分30秒,不超过2分钟
小学三组:不低于2分30秒,不超过3分钟
初中、高中组:不低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
(4)参赛者自备服装、伴奏(CD音乐格式光盘、U盘<只拷贝mp3伴奏文件>、随身mp3播放扩音设备)。手机或其它现场伴奏方式不能参赛。
4、声乐类比赛(限独唱)
(1)选曲:所选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并符合学生年龄段,被选歌曲和音域要与选手程度相符,唱法不限,有一定的技巧、音准,节奏感强,语言清晰,演唱完整。
(2)比赛时限:小学一组2分钟;小学二组、小学三组3分钟;初中、高中组3分钟。
(3)伴奏方式:一律采用CD音乐格式光盘、U盘(只拷贝mp3伴奏文件)、随身mp3播放扩音设备伴奏。 钢琴、手机或其它现场伴奏方式不能参赛。
(4)参赛者自备伴奏介质(CD音乐格式光盘、U盘或随身mp3播放扩音设备),并于赛前交到放音处。
(5)服装:整洁、大方、美观为宜。
5、语言表演比赛(限个人表演)
(1)小学一组:古诗朗诵并解释、现代诗、故事(寓言、童话均可)其中任选一篇朗诵,时限2分钟。
(2)小学二组:现代诗、散文、故事(寓言、童话均可)其中任选一篇朗诵,时限3分钟。
(3)小学三组:①自选叙事诗、故事(寓言、童话、现代均可)、快板儿,其中任选一个,时限2分钟;②生活片断表演:在比赛现场规定的题目中抽选一个进行表演,可适当加入语言辅助,允许使用方言,时限2分钟(规定题目于2016年12月16日后在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和微信公布)。
(4)初中组:①自选散文、故事、小说片段,评书、快板儿,其中任选一个,时限3分钟;②生活片断表演:在比赛现场规定的题目中抽选一个进行表演,可适当加入语言辅助,允许使用方言,时限2分钟(规定题目于2016年12月16日后在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和微信公布)。
(5)高中组:①自选故事、小说片段、评书、快板儿(均需有三个以上角色区分)其中任选一个,时限2分钟;②自选戏剧、影视剧人物台词独白表演,时限3分钟。
6、器乐类比赛(限独奏)
比赛项目:
西洋乐:
(1)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
(2)西洋管乐(铜管、木管)
(3)钢琴
(4)电子琴
(5)手风琴
民族乐:
(1)民族弦乐(二胡、高胡、中胡、板胡、京胡)
(2)民族管乐(竹笛、唢呐、箫、笙、葫芦丝)
(3)民族弹拨乐(扬琴、琵琶、古筝、柳琴、大阮、中阮、小阮、
古琴、月琴)
打击乐:
(1)西洋打击乐
(2)民族打击乐
比赛要求:
小学一组、小学二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2分半钟
小学三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3分钟
初中组、高中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4分钟
参赛者自带乐器(钢琴除外),所选乐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可演奏缩谱,需背谱演奏,并不得带伴奏及伴奏带。
三、比赛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1、小学三组、初中组、高中组:2016年12月10日至16日(9:00-17:00)
2、小学一组、小学二组:2017年5月(具体时间请关注成都市青少年宫官方网站和微信)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顺城大街262号)
(三)比赛时间:
1、小学三组、初中组、高中组:寒假期间(春节前)
2、小学一组、小学二组:暑假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
(五)赛程安排公布时间(在成都市青少年宫查询机、网上、微信同时公布):
1、小学三组、初中组、高中组:
器乐、声乐、舞蹈、语言表演:2017年1月8日公布赛程(美术、书法请查看参赛证)
2、小学一组、小学二组:
器乐、声乐、舞蹈、语言表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美术、书法请查看参赛证)
(六)成绩公布时间(在成都市青少年宫查询机、网上、微信同时公布):
1、小学三组、初中组、高中组:2017年3月25日
2、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领取获奖证书:各项目组别自公布成绩之日起在成都市青少年宫(顺城大街262号)领取。领证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过期未领取者,视其自动放弃。
四、评选办法
(一)由组委会聘请省、市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者(作品)进行评定。
(二)评委评分中不交流,按评分标准,公正地对每一参赛者(作品)认真负责仔细地独立打分。比赛实行盲评,不能进行盲评的项目,请指导单位纪检部门派人巡场。
(三)评分采用十分制,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数。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数即该参赛者的最后得分。
(四)参赛者比赛顺序采取由计算机随机排出的比赛顺序进行(书法、美术除外),参赛者进入赛场不报姓名和参赛号,由工作人员通报比赛顺序号。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向参赛者提出或询问比赛规则要求以外的任何问题。
(五)评分过程:评委用平板电脑对参赛者打分,分数自动直接进入计算机系统。
(六)组委会按参赛项目各个组别得分前十名划定“十佳”;按当年参赛人数65%的比例划定获奖名额并根据参赛者最后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选拔赛”参赛项目各个组别一、二、三等奖。
五、评委产生办法
(一)组委会在评委库中根据比赛项目及赛程安排随机抽取正式和替补评委名单并封存,待开赛前三天由指定工作人员通知到评委。
(二)当年有子女参赛的评委库专家和市青少年宫在职工作人员,不担任比赛评委。
六、评委守则
(一)维护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评选工作的职业道德,树立评委的良好形象。
(二)本着对活动负责,对每一位参赛选手负责的精神,自觉遵守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以选手的实际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不打关系分、感情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四)回避与参赛者及陪同人员的私下交往,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随意发布评审的有关信息。
(五)自觉接受组委会和广大参赛选手、家长的监督。
(六)违反相关规定,经查证属实,组委会将立即解除行为人的评委资格。
七、命题产生办法
(一)组委会聘请项目专家编写命题,建立题库。每年比赛前由大赛组委会指定专人在题库里抽取当年的比赛命题。
(二)命题项目:美术、书法、语言表演。
八、评分标准及要求
(一)美术
1、立意:构思新颖,充分表达主题内容。
2、构图:有一定的构图形式法则,注意疏密与节奏的关系。
3、造型:较准确生动描绘物象,形象可适度夸张。
4、色调:画面有较整体的色调,但不失对比与和谐。
5、手法:表现手法可多样,但要注意多样与统一相结合。
(二)书法:
1、章法:布局大方,安排合理,美观协调。
2、笔法:笔划交代清楚,使转自然,轻重适度。
3、结构:规范端正,搭配和谐,格调统一。
4、无错别字:字体书写规范,不繁体、简体混用。
(三)声乐:
1、选曲:适合青少年儿童演唱的音域、难度、健康向上的歌曲。
2、演唱要求:
(1)演唱自然大方,声音有气息支持,有一定控制。应根据歌曲的内容和情绪有表情地歌唱。
(2)音高、节奏、音准把握较好,咬字吐字清楚。
3、伴奏:采用CD音乐格式光盘、U盘(mp3文件)、随身音频播放设备(手机除外),伴奏音乐应层次清晰。
4、着装:服装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和暴露过多的服饰。
(四)器乐:
1、选曲:选择适合展示自己实际水平的乐曲。
2、演奏要求:无伴奏、背谱演奏,能掌握乐曲基本技术要求,乐曲演奏完整流畅。
3、音乐表现: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能基本把握乐曲风格。
(五)语言表演:
1、参赛作品的文体、条件,须符合比赛规则要求,作品内容健康积极。
2、准确的理解作品、正确的把握作品的风格基调,表达流畅完整。
3、普通话语音规范,口齿清晰,声音悦耳明亮。
4、恰切地运用有声语言艺术表现力的重音、停连、语气、节奏等外部技巧,声情并茂、生动形象地表现作品,使之富有鲜明的艺术感染力。
5、人物台词塑造,符合剧本中规定的人物所处的情境、身份、性格、并能准确的把握住人物的语言行动,运用声音、语言塑造人物形象。
6、表演自然、真实、流畅,有较强的信念感和积极的舞台行动。
(六)舞蹈:
1、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
2、基本技术的掌握(基本功)。
3、音乐韵律的运用(音乐素质)。
4、舞蹈风格的呈现(不同舞种不同的风格)。
5、舞蹈编排的能力(组合的合理性)。
6、参加比赛的表现(自身的气质,魅力)。
7、临场发挥的效果(艺术魅力表现)。
8、着装符合表演内容和青少年特点,端庄大方(避免成人化)。
九、奖励办法
1、按参赛组别评出各个比赛项目十佳(该项目组别得分从高到低取前十名),由组委会颁发十佳获奖证书。
2、按参赛组别评出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奖选手将进入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库,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推荐参考依据和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及对外艺术交流活动的选拔依据。
3、获十佳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园丁奖”;获选拔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4、十佳和一等奖获得者均可自愿报考成都市青少年银杏艺术团,并获邀参加
'2017艺术季活动。
十、组委会特别声明
1、根据实际情况大赛组委会可对比赛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
2、大赛组委会享有本次比赛评选结果的发布、颁奖晚会的举办及参赛者形象使用权和作品非商业性宣传的权力。
3、美术、书法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4、大赛组委会享有与本次比赛全程相关的其它权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十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62号
联系电话:86628464 86743664 86622032
网 址: www.cdqsng.com
本次比赛相关信息大赛组委会将及时在网上发布
大赛组委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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