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成果如何?成都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发布
发布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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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成果如何?成都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发布
会议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3日讯(记者 陈淋 摄影报道)
4月13日,成都市2016年度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发布及报告解读会举行。此次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课业负担、兴趣特长等五个方面给出评价结果。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会上获悉,综合分析发现,被老师占用课间时间、体育、美术课等的中小学生,在“行为习惯”、“公民素养”、学业发展水平、“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情绪行为调控”、“发展潜能”上的得分率均显著低于没有被占用时间的学生。小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越长,其“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表现水平越低。
成都市人民政府总督学陈蕾在会上表示,成都市教育局近期将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市、区(市)县两级评价。将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重点在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开展和实施。成都市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价考核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直管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区(市)县要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主要依据。
潜能发展怎么样?
在综合推理、判断结论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
结果显示:在品德发展水平上,成都市抽样的大部分小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较好的“公民素养”。抽样的大部分初中学生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较好的“行为习惯”。
在学业发展水平上,成都市5年级抽样学生数学平均得分率在78%左右,半数以上学生的表现水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整体分化度较低。成都市8年级抽样学生总体阅读水平得分率在74左右,半数以上学生的表现水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整体分化度较低。
在身心发展水平上,成都市5年级抽样学生“情绪行为调控”能力的平均得分率达到77.9%,说明大部分抽样学生能够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和调节,情绪状态较为稳定。成都市8年级抽样学生在“情绪行为调控”上的平均得分率为67.5,中位数得分率稍低于平均得分率,说明成都市抽样学生中有一半学生的表现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情况不太理想。
关于中小学生兴趣特长,主要测评的是潜能发展。结果表明:参与测试的小学生在综合推理、判断得出结论或提出假设并据此解决问题能力方面表现突出,但在词汇关系、词语内涵、结构等分析和辨别能力方面表现相对薄弱。初中学生认知能力倾向的五项指标中,“逻辑分析”指标平均分最高,“词汇辨析”指标平均分最低。表明参与测试的学生在词汇关系、词语内涵、结构等分析和辨别能力方面表现相对薄弱,在综合推理、判断结论及解决问题能力方面表现突出。
“减负”成果如何?
超6成中小学生所在学校学业负担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近年来,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一直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成都市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怎么样?
此次评价结果表明,在小学生学业负担上,成都市抽样的中小学校在体育课设置、控制教师违规补课方面,较好地遵循了国家和地方标准。在学生作业负担和非主科课被占用情况上,超过60%小学生所在的学校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而在课间时间被占用情况上,超过半数小学生所在的学校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在非主科课被占用情况上,超过60%中学生所在的学校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尽管如此,成都市人民政府总督学陈蕾在会上仍指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普遍较重,且对学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数据显示:小学课间时间不被占用、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时间、学生睡眠时间达10小时或以上、学校班级规模在45人及以下、不对成绩进行排名等5项指标的达标率均不高,其中学生睡眠时间达10小时或以上的达标率仅32.6%,不对成绩进行排名的达标率仅33%。初中课间时间不被占用、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时间、学生睡眠时间达9小时或以上、不对成绩进行排名、学生作业在1.5小时以内等5项指标的达标率均在40%以下,其中,不对成绩进行排名的达标率仅为11.8%,学生睡眠时间达9小时或以上的达标率仅23.4%,不占用课间时间的达标率仅26.5%。与2015年相比,中小学生睡眠时间达标率分别降低了13.1%和16.8%,其他指标达标率增加或降低的幅度不明显。“可见,成都市中小学学业负担重的现状未得到改善。报告中直观反映了全市的平均状况和表现良好的区(市)县情况,大家要认真研究和解读,切实加大减负力度。”陈蕾表示。
综合评价怎么改?
将出台意见 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陈蕾在会上透露,成都市教育局近期将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市、区(市)县两级评价。将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重点在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开展和实施。
陈蕾指出,成都市各区(市)县要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所需经费纳入当地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保障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政府委托和购买服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总目标,即“基本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为此,成都市教育局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要求各区(市)县指导学校正确运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对在办学中存在困难的学校,要给予帮助和扶持,同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成都市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价考核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直管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区(市)县要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主要依据。要对改进提升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改进目标未取得进展甚至出现明显倒退的、弄虚作假的、不按时落实整改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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